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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节假日必查酒醉驾
“五一”小长假期间
交警在疏堵保畅的同时
也会加大对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侥幸心理莫要有,酒驾违法天天查
4月30日至5月1日,全省公安机关查处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起,其中醉驾97起。福州91起,厦门38起,漳州53起,泉州起,三明29起,莆田33起,南平44起,龙岩21起,宁德54起。
来看看这几天的部分案例:
厦门
警方夜查!1日凌晨查获酒驾1起!
1日凌晨,记者跟随思明交警大队嘉莲中队、莲前中队,在嘉禾路近明发商业广场路段开展夜查行动,现场查获酒驾1起。
碧山中队中队长刘再雄告诉记者,酒驾入刑10年来,夜查行动中查获醉酒驾车的数量逐年减少,但市民仍需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切勿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险。
泉州
丰泽
年4月30日凌晨5时30分许,丰泽交警四中队接到报警,一部银灰色小车停在通港西街路段,车辆处于启动状态,驾驶员在车内睡觉。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驾驶员汪某满脸通红、意识模糊,有酒驾嫌疑。经鉴定,汪某体内酒精含量.54mg/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据汪某交代,前一晚他与朋友在东海浔埔某餐馆饮酒,后又前往泉秀路某KTV饮酒至凌晨3时左右,散场便准备自行驾车回家。车辆行驶至通港西街路段时因为太困便将车停在路中机动车道,躺在车上睡着了。民警在调查后还发现,汪某在去年就曾因醉酒驾驶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次已经是醉驾“二进宫”。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汪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安溪
年5月1日0时13分许,杨某驾驶贵EZG号牌小型轿车行驶至安溪县中洲路号路段时,被正在执勤的安溪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1mg/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惠安
年4月30日0时6分许,陈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中山路北园街路口时被正在执勤的惠安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3mg/ml,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石狮
年5月1日0时18分许,柯某饮酒后驾驶闽C61VC8号牌两轮摩托车行驶至石狮市石泉路与金相路口时,被正在执勤的石狮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柯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9mg/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晋江
年4月30日0时许,尤某饮酒后驾驶一辆小型面包车行驶至晋江市陈埭鞋都路贵人鸟路段,被正在执勤的晋江大队二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尤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3mg/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南安
年4月30日4时13分,林某饮酒后驾驶闽DY3M93号牌小型汽车途经后店村路段时,被正在执勤的南安大队石井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林某体内酒精含量为mg/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莆田
4月30日21时16分左右,钟某胜驾驶一辆桂ATY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涵*路从*石镇西洪村往*石镇凤山村行驶,行经涵*路江东路段时,与方某武驾驶的闽BBY普通二轮车(后载其母亲)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三人均不同程度受伤。经现场酒精呼吸器检测,驾驶员钟某胜的测试结果为mg/ml。目前已抽血送去检查。
年5月1日
“醉驾入刑”正式施行
10年来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得到社会广泛认同
渐渐成为大多数人
自我约束的文明理念
引领和推动了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调查显示:89.62%的网友认为当前酒驾治理有成效。酒后开车惹事故让我们一起来算一算他们将为此付出什么代价呢?酒后开车害人害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之人需要面临的
除了惨重的经济、职场代价
以及更加严厉的法律处罚
还要面临各种高昂的社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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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警
提
醒
“五一”长假期间,自驾车出行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