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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板注意啦年度年报只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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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

将在年6月30日截止

一、

年报主体

凡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

二、

年报时间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年报时间: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年报时间为年3月1日至年6月30日。

三、

年度报告相关要求

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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