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hjnbcbe - 2024/8/11 23:09:00
本文转自:中国环境林超没有想到,自己接手执行的案件,会成为全国“碳排放配额执行”第一案。在这位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印象里,碳排放配额的状态一直是“大热大冷”:一面是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地方碳市场试点建设红红火火;另一面则是碳排放配额在国内人民法院在执行环节的沉寂平静。年年底,由福建顺昌县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成为全国首例碳排放执行案,执行法官林超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敢为人先的探索这起执行案,涉及到顺昌县当地某化工企业和银行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化工企业因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万元,以地块不动产作抵押。后企业未能还款,银行起诉至法院。经调解,企业应偿还贷款本金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若未还款,银行有权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并优先受偿。调解书生效后,企业未履行,银行申请执行。“我是年3月开始负责这起执行案的,起初看到相关案卷,感觉就是很平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并没有碳排放配额相关的内容。”林超向记者回忆起他刚接手案卷时的感受。而在接下来的执行过程中,顺昌法院查封了该企业的抵押财产,并依法进行拍卖、变卖,均因无人竞买而流拍。这家企业是顺昌县当地重要的化工企业,主要生产加工聚氯乙烯树脂、ADC发泡剂等产品。事实上,案件的抵押物是企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厂房),而企业在申报的企业财产中,也均是生产设施、土地以及厂房,并未提及碳排放配额。尽管如此,顺昌法院最终能将目光投向碳排放配额,源于对时事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