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及相关单位:
根据《和县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通告》(第17号)精神,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经和县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同意,决定自年3月12日起恢复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相关业务办理可查询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