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吃请引发人员醉亡
专家建议规范处理
原标题:官员吃请引发人员醉亡
专家建议规范处理
官员喝酒猝死再添新案例。
1月27日,中纪委官向外通报两则福建官员因接受宴请引发人员醉亡事件处理结果。
2013年9月9日,福建省三明市副市长、沙县县委书记陈瑞喜会同沙县代县长林昭闹等,与一私营企业主商谈投资项目后接受其邀请,到该企业内部食堂聚餐。事后,一名参与聚餐的领导干部酒后突发性猝死。
2013年8月13日,建行沙县支行行长雷炎生和副行长陈志煜等人在三明市区宴请客户并陪同高消费娱乐,合计消费8160元。事后,该行一名参与活动的工作人员酒后突发性猝死。
中纪委官在题为《中央纪委督办查处三明市副市长陈瑞喜等人接受企业主宴请发生人员醉亡等问题》一文中通报了上述情况。
最终,三明市副市长、沙县县委书记陈瑞喜被给予*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其三明市副市长职务;给予林昭闹和沙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吕永青*内警告处分;对参与宴请的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建行三明市分行给予雷炎生*内严重警告处分,解聘其行长职务;给予陈志煜(非中共*员)行*记过处分。
在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的高压态势下,官员喝酒引发人员醉亡案件的相关处理结果,可以看作各级**部门利用自身干部管理权限,灵活实施对官员处理的方式方法。中纪委对相关案例的通报,则可为各地提供参照。
中纪委特邀监督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教授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说。
在持之以恒纠四风,惩治腐败零容忍的当下,官员因接受宴请发生人员醉亡事件,并不鲜见。
2013年11月,黑龙江省纪委通报,一名副省级干部因喝酒导致陪酒人死亡,被给予留*察看一年、行*降级的处分。
这些均属于作风问题。作风问题的形式变化太快,目前我国*纪*纪处分条例中,并没有对官员因喝酒引发人员醉亡的具体处理规定。我国的法律系统是成文法,法律法规的出台通常滞后于实践变化。任建明称,对于官员而言,一旦违反了相关规定,一定是零容忍,然后酌情处理,但如何处理官员并无具体规定,因此在处理结果上会体现出各地的差别性。
未来随着作风方面的新问题和新情况的产生,相关案例不断累积,任建明认为,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将具体处理规定加入相关的纪律条例中去是未来加强作风建设制度保障的趋势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