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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詹红荔先进事迹,深化创新少年审判工作机制,近日,顺昌法院“詹红荔工作室”挂牌成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甘代兴,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陈晓红,团县委副书记陆梦及法院干警代表参加揭牌仪式。
座谈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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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分管领导廖林雄介绍,“詹红荔工作室”的挂牌,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和福建高院有关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少年法庭现依托在法院城区人民法庭,配备专门的少年审判队伍,集中受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进一步推动新时代少年审判专业化、队伍职业化、工作实质化建设,确保充分发挥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功能。
近年来
顺昌法院高度重视少年审判工作,积极探索心理疏导、回访帮教等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特点的工作机制,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同时,针对新时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多样性和复杂性,顺昌法院不断延伸审判职能作用,组建青年法官普法志愿服务队,持续推进“送法进校园”法治宣传、体验式“法院开放日”“小法官辩论赛”等系列活动,积极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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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詹红荔三三九不工作法”?
詹红荔认为,少年审判,惩罚不是目的,关键在引导他们真诚悔过,重塑人性,走向新生。詹红荔摸索和总结出一套符合少年审判规律的“三三九不工作法”。
庭前的3个不开庭:
对关键问题没有梳理清楚的,不开庭;
对被告人成长背景没有调查清楚的,不开庭;
被告人对犯罪危害没有足够认识的,不开庭。
庭中的3个不轻易:
被告人没有真诚悔过的,不轻易下判;
被害方没得到精神抚慰、达不成和解的,不轻易下判;
可以判非监禁刑,但没有落实帮教措施的,不轻易下判。
庭后的3个不松手:
入监后延伸帮教没有到位的,不松手;
回归社会的问题没有妥善解决的,不松手;
发出的司法建议没有落实的,不松手。
城区人民法庭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1.下列刑事案件应当由城区人民法庭审理:
1
被告人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或立案时不满二十周岁的刑事案件;
2
强奸、猥亵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3
伤害、绑架、拐卖、虐待、遗弃等严重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
4
上述刑事案件罪犯的暂予监外执行、撤销缓刑等刑罚执行变更类案件;
5
涉及未成年人,由城区法庭审理更为适宜的其他刑事案件。
2.下列民事案件应当由城区人民法庭审理:
1
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事宜的婚烟家庭纠纷案件;
1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人格权纠纷案件;
1
侵权人或被侵权人为未成年人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1
涉及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
1
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其他民事案件。
3.城区人民法庭管辖范围内的部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能速裁的除外)。
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你”
顺昌法院将以“詹红荔工作室”揭牌为契机,按照高质量跃升发展(“”)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少年审判工作,同时深化与县妇联、团县委等职能部门、社群组织的协作配合,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为新时代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努力在全市法院形成示范效应,打造顺昌家事少年审判、少年维权的工作品牌。
来源:顺昌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