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9日讯近年来,顺昌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两山”发展理念,创新生态司法审判实践,在全国首创“生态司法+碳汇”工作机制,在法治轨道上大力推进顺昌“双碳”目标实现,一审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件。
聚焦“双碳”命题
创新“融合式”司法协同
顺昌法院秉承同源、同向、同力理念,建立“生态司法+碳汇”协同机制,筑好固碳法治屏障,开启“最先一公里”。
年1月,该院与县林业局在全省首签“森林生态银行”合作备忘录,建立“四联”工作机制,深化生态司法协同。对涉及“森林生态银行”商品林赎买、林地托管经营、林权抵押贷款等纠纷开通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推进生态环境资源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
以“一元碳汇”项目为切入点,该院将修复性司法理念融入涉生态环境资源案件,通过法院引导,在全国率先试点以被告人自愿认购“一元碳汇”方式替代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切实传递“保护者获益、破坏者赎买”的鲜明导向,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从“一元”向“多元”的转变。
该院出台《关于支持“一元碳汇”项目的实施办法》,建立资金认购和使用机制,形成资金闭环管理,保障碳汇资金使用安全合规。积极争取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加快推进碳汇认购修复模式在全市范围的试行推广,形成了“破坏者赎买——保护者受益——受益者保护”的良性循环。
聚焦治理难题
创建“一体化”保护体系
顺昌法院秉承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积极探索跨地域、跨部门的协同联动,着力提升碳库增量,凝聚最大公约数。
该院在全省基层法院率先设立“生态修复资金”,通过补种复绿,加强森林植被恢复,增加森林生态系统碳贮量和碳吸收。同时,着力加强碳汇项目资源扩充,结合水面、稻田、湖泊等要素,逐步构建“从就地、异地、异类到水域、林地、农田等”立体修复模式。截至目前,已筹措生态修复资金余万元,兴建植物园余亩,复绿补种余亩。
同时,该院与县林业局共建生态司法教育实践基地,实现“生态成果展示、生态保护体验、生态理念传播、生态法治教育、生态文明推广”五位一体集中展示。向外延伸基地功能,设立生态宣教中心,并融入干山生态司法教育展馆、狮峰山生态修复示范基地、东门水库水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富屯溪增殖放流点、余墩村农田修复示范点、大坪无害化处理点,实现“一馆两地三点”一体化运作与保护。
此外,该院高度重视首例“碳汇”案传播价值,编发典型案例,传播碳汇司法理念。建立菜单式生态普法制度,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特殊时间节点,大力开展公益植树、增殖放流、爱鸟周宣传及“‘碳’索家乡”亲子研学等实践活动,凝聚社会共识,推进生态与文明“美美与共”。
聚焦发展主题
创造“最普惠”民生福祉
顺昌法院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拓宽“碳汇+”功能,以法治担当绘就美丽乡村新画卷。
该院创新党建共建模式,借助主题党日,再调研结对村乡村特色资源优势,帮助厘清发展路子,提振村干部干事创业信心。村集体利用碳汇认购金调整林分结构,培育了楠木、杉木、毛竹等特色产业,实现“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
围绕“双碳”目标,该院创新被执行人债务清偿思路,探索性开展“碳执行”,协助生产企业将名下的单元碳排放配额(即吨二氧化碳当量)挂网至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并成功交易首单碳排放配额,助力民营企业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此外,该院启用近30万元生态修复专项资金和碳汇认购资金,深入开展“治理小流域打造大生态”等项目建设,先后完成建西镇路兹村河岸绿化、高阳乡花桥村生态公园和大村饮水工程修缮以及元坑镇赖源村、高阳乡小筒村、洋墩乡洋坑村的小流域治理工作,有力推进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
(黄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