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论坛

首页 » 问答 » 问答 » 以案释法顺昌法院ldquo拍了拍
TUhjnbcbe - 2020/12/18 17:24:00

路见不平一声吼,你不喝酒谁喝酒!

万水千山总是情,这杯不喝行不行?

千山万水总是情,这杯不喝就不行!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喝高!

千山万水总是情,这杯不喝就不行!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喝高!

我信你个gui

先来看一段视频

(小编友情混剪~)

看完视频后

你还敢酒后驾车吗

!!!

庭审时,被告人在羁押室一直小声嘀咕着“我错了,我错了。”最后陈述阶段,他哭出声音、后悔不已:“我还有一个80岁的老爹要照顾,能不能对我从轻量刑。”“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你做事不计后果,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主审法官如是说。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最基本的交通常识,容不得侥幸。但是被告人李某*无视交通法规,在饮酒驾驶的情况下,为逃避检查加速冲卡撞伤执法民警,一错再错!8月27日,顺昌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审理的方式,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

案发现场监控视频+法庭判决一起来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基本案情

顺昌法院审理查明,年6月16日晚,县交警大队在县双溪街道设卡开展交通违法查处统一行动。被告人李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时,发现交警在此处设卡,为逃避处罚,李某*遂调转车头逃离,其驾车至中山东路某路段时,在该处卡点的执勤交警向其举手示意停车接受检查,李某*不予理睬,加速冲卡并撞倒民警后继续逃离。当晚11时许,公安干警在某烧烤摊抓获正在与他人饮酒的被告人李某*。经鉴定,李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9mg/ml,属醉酒;被撞民警的损伤评定为轻微伤。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9mg/ml,应当认定为醉酒,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为逃避检查,以暴力方法阻碍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民警,其行为亦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李某*判决宣告前犯数罪,应数罪并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从重处罚。鉴于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综上,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零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1
查看完整版本: 以案释法顺昌法院ldquo拍了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