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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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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新型冠状病*肺炎
晋江疫情状况
_确诊人数
17
疑似病例
1
死亡人数
0
治愈人数
1
_数据更新至.02.:00
晋江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
2月7日0—24时,福建省卫生健康委通报我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0例,疑似病例0例。截至2月7日24时,福建省卫健委累计通报我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7例。按照病例管理地区划分,新塘街道3例、梅岭街道2例(湖北省孝感市户籍)、磁灶镇1例、金井镇1例(英林镇户籍)、英林镇10例。累计治愈出院1例。现有通报我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1例。上述确诊病例在发病期间曾逗留过的小区或场所提示如下:福建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
2月7日0—24时,福建省报告新增新型冠状病*肺炎确诊病例15例。其中:
福州市2例(鼓楼区1例、长乐区1例);厦门市2例(思明区1例、集美区1例);莆田市3例(城厢区3例);南平市2例(松溪县1例、*和县1例);龙岩市1例(永定区1例);宁德市5例(古田县5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5例。报告新增新型冠状病*肺炎疑似病例38例。其中:福州市14例(台江区1例、仓山区6例、晋安区2例、长乐区2例、连江县1例、罗源县2例);厦门市2例(思明区1例、集美区1例);漳州市1例(长泰县1例);泉州市1例(惠安县1例);三明市1例(梅列区1例);莆田市12例(城厢区12例);南平市2例(顺昌县1例、松溪县1例);龙岩市1例(长汀县1例);宁德市4例(古田县4例)。截至2月7日24时,福建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肺炎确诊病例例(危重型8例、重型12例,无死亡病例)。其中:福州市59例(鼓楼区1例、仓山区4例、晋安区8例、长乐区8例、闽侯县3例、连江县8例、罗源县1例、闽清县6例、永泰县2例、福清市15例、宁德市古田县1例、湖北省武汉市2例);厦门市25例(思明区10例、湖里区1例、集美区4例、泉州市石狮市1例、湖北省武汉市9例);漳州市16例(芗城区9例、龙文区1例、云霄县2例、诏安县2例、东山县1例、龙海市1例);泉州市40例(鲤城区1例、丰泽区3例、洛江区1例、惠安县1例、安溪县2例、永春县2例、石狮市2例、晋江市17例、南安市11例);三明市12例(三元区2例、宁化县1例、尤溪县1例、沙县4例、将乐县1例、永安市3例);莆田市47例(城厢区25例、涵江区3例、荔城区6例、秀屿区6例、湄洲湾北岸3例、仙游县4例);南平市14例(延平区4例、顺昌县1例、光泽县1例、松溪县3例、*和县1例、武夷山市3例、湖北省孝感市1例);龙岩市5例(永定区5例);宁德市21例(蕉城区3例、霞浦县4例、古田县6例、周宁县6例、福安市1例、福鼎市1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0例,目前住院病例例。现有报告新型冠状病*肺炎疑似病例共99例。其中:福州市27例(台江区2例、仓山区6例、晋安区9例、长乐区4例、连江县2例、罗源县2例、闽清县2例);厦门市12例(思明区6例、湖里区3例、集美区3例);漳州市6例(芗城区1例、龙文区2例、云霄县1例、长泰县1例、龙海市1例);泉州市7例(丰泽区1例、惠安县1例、晋江市1例、南安市4例);三明市3例(梅列区1例、大田县1例、沙县1例);莆田市22例(城厢区16例、涵江区3例、荔城区1例、秀屿区2例);南平市4例(建阳区2例、顺昌县1例、松溪县1例);龙岩市5例(新罗区1例、永定区1例、长汀县1例、武平县2例);宁德市13例(蕉城区1例、古田县7例、屏南县4例、寿宁县1例)。目前,确诊、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已解除医学观察人,尚有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医院2月6日起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核酸检测
晋江新闻网2月6日讯继晋江市疾控中心之后,医院今起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核酸检测,这也就意味着,晋江成为全省唯一且有两家机构能开展此类检测的县域,这将为晋江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重要保障。
患者的临床诊断、治疗监测、隔离解除与病*的核酸检测密不可分,核酸检测是疫情抗击战的“第二战线”。此前,晋江市疾控中心已开展新型冠状病*核酸检测,是全省县域首家开展检测的医疗卫生单位。此次,医院加入检测行列,医院首家。“这大大增强了晋江的检测能力,有利于早发现、早治疗、早防控,进一步缩短检测时间,提高救治能力,减少疾病传播。”医院副院长颜长护介绍,开展新型冠状病*核酸检测,需要很苛刻的条件和环境,其中关键一条是拥有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实验室,中医院便拥有这样的实验室,且实验室人员都参加过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书。目前,生物安全柜和高压灭菌器等仪器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毕,各项检测准备工作均已就绪。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社区(村)防控措施的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为强化重点人群的管理,
具体要求共有11个“一律”:
(一)从湖北和武汉以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入闽人员(含本省人员去过上述地方的返回人员),一律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从入闽之日算起,下同)。
(二)与湖北和武汉以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入闽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一律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
(三)从湖北和武汉以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入闽人员,一律实施14天的居家自我观察管理和医学随访。
(四)经流行病学调查,确定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与患者最后一次接触算起,下同)。加强对医学观察对象管理,在观察期间严格限制其与他人接触。
(五)密切接触者的共同居住家属,除一人实施居家观察外,其他人员一律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
(六)一般接触者一律实施14天的自我观察和医学随访,期间严格限制与他人接触。
(七)疫情期间,所有人一律不串门、不聚众打牌打麻将、不聚餐、不相互请吃和吃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八)“红事”“白事”一律简办,不得有聚集性仪式、酒宴,并提前报社区(村)备案。各社区(村)干部要加强监督管理。
(九)一律暂停各类集市、灯会、庙会、祭祖、宗亲聚会等各类民间群体性活动。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与人群聚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
(十)近14天内由居住地外的县(市)返回的人员,一律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的社区(村)报告,并承诺报告的真实性。对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体温、医学观察和随访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一律视情况对社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精准的封闭式隔离。
END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晋江市卫生健康局、晋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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