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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2/7 3:29:00

(一)

年7月10日,全国法院第十期“决胜执行难”全媒体直播“抓老赖”,同步在南京市开展。公职人员蒋某系江苏省某监狱狱警,他与妻子王某是这次行动的被执行人。

原来,蒋某妻子经商需要资金周转,向南京市某贸易信托公司借款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作为共有人蒋某也在合同上签名确认借款及抵押的事实,并到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手续。至去年十二月起,蒋某夫妇开始不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该公司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后,法院执行局法官的电话不接、短信不回,蒋某甚至说,“你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没有钱还,也不会卖房”,气焰十分嚣张。法院将蒋某夫妻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也不能引起他们的重视,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执行案列入全国法院第十期“决胜执行难”直播行动中。

在蒋某夫妇位于南京市某高档小区的空置住房内,执行法官依法搜查后发现了大量名牌烟酒、名牌包等物品,通过现场网络直播,执行现场一幕被展现在广大网友面前。蒋某终于坐不住了,第二天便让妻子王某早早来到法院,与申请执行人某贸易信托公司商量还款事宜。双方经协议,申请人同意蒋某夫妇分三期履行还款义务,并于今年9月30日前还清所有欠款本金利息,如有一期违约,即拍卖抵押房产。执行法官还对王某口头警告:如果违约,除拍卖房产外,将对其夫妇处以司法拘留及罚款,绝不姑息。

这是一起典型的涉及公职人员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案件。

(二)

《刑法》第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全国人大常委会就该法条中“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作出专门的立法解释:是指被执行人、担保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等严重情形。

年9月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明确“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应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参考。”

年修改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8条第3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

(三)

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号召,全国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大会战将于今年底到期。各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被执行人财产被查封、冻结、扣押,被限制消费、限制资格、以及媒体曝光,有的甚至被依法司法拘留。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之下,其中涉公职身份被执行人担心失信造成自己在单位不好混,以及在社会将“寸步难行”,纷纷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据我县法院执行局有关介绍,目前仍有一些涉及公职身份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义务,虽然数量不大,但仍然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如何破解涉及公职身份被执行人执行难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强化该项工作:1,建立纪检监察约谈制度,对公职人员形成债务过程是否存在“权力寻租”,以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进行重点调查;2,各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应禁止公职人员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3,公职身份被执行人应定期诚实向法院执行局报告财产情况,以便掌握其财产动态;4,督促公职身份被执行人打消侥幸心理,制定债务偿还计划书,给债权人一个完整的交代。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公职人员逃避债务、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例子常见诸媒体。公职人员成“老赖”,既践踏了法律的尊严,也给*府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公职人员应该心要诚、身要正,在一般老百姓中起到表率作用才符合情理。

来源:顺昌新闻网

作者:秦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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