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阜阳市顺昌实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停车场充电桩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阜阳市顺昌实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停车场充电桩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HCFY-
2、项目名称:阜阳市顺昌实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停车场充电桩采购项目
3、项目单位:阜阳市顺昌实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项目预算:
6、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人(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详见响应文件格式第八项):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招标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须具有相关停车场充电桩生产、安装、维修业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电动汽车充电桩设备采购安装的类似业绩。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上述资料中必须体现与本次所投产品同品牌,若合同或验收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所投产品同品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年1月13日起可在阜阳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