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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3/3 19:34:00

临近新年

返乡置业的人潮一波一波

房地产销售旺季

那新一年的房价走势如何

物价局发话了

同天首府

关于同意同天首府小区商品住房销售

价格备案申请的批复

连云港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同天首府小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县物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灌价发〔〕40号)规定,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公司开发的同天首府小区15号、16号楼,计2栋高层商品住房,共套(建筑面积.72平方米),销售基准价元/平方米。

二、你公司应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如实公示以下内容: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楼盘名称、坐落位置、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楼盘建筑结构、装修状况及水、电、燃气、供暖、有线电视、通讯、安全监控系统、进户门、信报箱、太阳能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销售价格备案文号及商品房“一房一价”价目表(已售房源标示实际成交价格);代收代办收费项目及标准(标明由购房者自愿选择);前期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及收费依据与标准。公示时间自正式开盘销售之日起至该批次全部房源售完为止。

三、你公司应严格执行“一价清”制度,商品房销售价格为你公司与购房者最终结算的合同成交价格。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其建设费用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在房屋交付前配套建设到位,严禁在合同成交价格之外另行向购房者收取已配套建设的管道天然气、有线电视、水电工程等的材料费、开户费及其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你公司应切实履行价格信用承诺,加强价格*策学习,自觉规范销售行为,切实维护好价格秩序。对不执行本批复规定的,本机关将依据《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及《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等价格法律法规及规定严肃查处。

中科府苑

关于同意中科府苑小区商品住房销售

价格备案申请的批复

连云港市中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科府苑小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县物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灌价发〔〕40号)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发的中科府苑小区A01号、A02号楼,计2栋高层商品住房,共套(建筑面积.16平方米),销售基准价元/平方米。

二、你公司应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如实公示以下内容: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楼盘名称、坐落位置、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楼盘建筑结构、装修状况及水、电、燃气、供暖、有线电视、通讯、安全监控系统、进户门、信报箱、太阳能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销售价格备案文号及商品房“一房一价”价目表(已售房源标示实际成交价格);代收代办收费项目及标准(标明由购房者自愿选择);前期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及收费依据与标准。公示时间自正式开盘销售之日起至该批次全部房源售完为止。

三、你公司应严格执行“一价清”制度,商品房销售价格为你公司与购房者最终结算的合同成交价格。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其建设费用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在房屋交付前配套建设到位,严禁在合同成交价格之外另行向购房者收取已配套建设的管道天然气、有线电视、水电工程等的材料费、开户费及其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你公司应切实履行价格信用承诺,加强价格*策学习,自觉规范销售行为,切实维护好价格秩序。对不执行本批复规定的,本机关将依据《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及《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等价格法律法规及规定严肃查处。

顺昌北苑

关于调整顺昌北苑小区商品住房销售

价格备案申请的批复

灌南顺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顺昌北苑小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县物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灌价发〔〕40号)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发的顺昌北苑小区3号、4号、5号、6号、7号、8号楼,计6栋小高层商品住房,共套(建筑面积.67平方米),销售基准价调整为元/平方米。

二、你公司应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如实公示以下内容: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楼盘名称、坐落位置、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楼盘建筑结构、装修状况及水、电、燃气、供暖、有线电视、通讯、安全监控系统、进户门、信报箱、太阳能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销售价格备案文号及商品房“一房一价”价目表(已售房源标示实际成交价格);代收代办收费项目及标准(标明由购房者自愿选择);前期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及收费依据与标准。公示时间自正式开盘销售之日起至该批次全部房源售完为止。

三、你公司应严格执行“一价清”制度,商品房销售价格为你公司与购房者最终结算的合同成交价格。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其建设费用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在房屋交付前配套建设到位,严禁在合同成交价格之外另行向购房者收取已配套建设的管道天然气、有线电视、水电工程等的材料费、开户费及其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你公司应切实履行价格信用承诺,加强价格*策学习,自觉规范销售行为,切实维护好价格秩序。对不执行本批复规定的,本机关将依据《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及《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等价格法律法规及规定严肃查处。

碧桂园·铭雅苑

关于同意铭雅苑小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

备案申请的批复

灌南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铭雅苑小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县物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灌价发〔〕40号)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发的铭雅苑小区2号、3号、4号、6号、7号、9号、10号楼,计7栋高层商品住房,共套(建筑面积.85平方米),毛坯房销售基准价元/平方米;精装修价格元/平方米;单套商品住房最高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元/平方米(含精装修价格)。

二、你公司应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如实公示以下内容: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楼盘名称、坐落位置、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楼盘建筑结构、装修状况及水、电、燃气、供暖、有线电视、通讯、安全监控系统、进户门、信报箱、太阳能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销售价格备案文号及商品房“一房一价”价目表(已售房源标示实际成交价格);代收代办收费项目及标准(标明由购房者自愿选择);前期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及收费依据与标准。公示时间自正式开盘销售之日起至该批次全部房源售完为止。

三、你公司应严格执行“一价清”制度,商品房销售价格为你公司与购房者最终结算的合同成交价格。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其建设费用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在房屋交付前配套建设到位,严禁在合同成交价格之外另行向购房者收取已配套建设的管道天然气、有线电视、水电工程等的材料费、开户费及其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你公司应切实履行价格信用承诺,加强价格*策学习,自觉规范销售行为,切实维护好价格秩序。对不执行本批复规定的,本机关将依据《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及《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等价格法律法规及规定严肃查处。

洲业连云港国际汽车城

关于同意洲业连云港国际汽车城小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申请的批复

灌南洲业车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洲业连云港国际汽车城小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县物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灌价发〔〕40号)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发的洲业连云港国际汽车城小区21号楼,计1栋多层商品住房,共22套(建筑面积.24平方米),销售基准价元/平方米。

二、你公司应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如实公示以下内容: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楼盘名称、坐落位置、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楼盘建筑结构、装修状况及水、电、燃气、供暖、有线电视、通讯、安全监控系统、进户门、信报箱、太阳能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销售价格备案文号及商品房“一房一价”价目表(已售房源标示实际成交价格);代收代办收费项目及标准(标明由购房者自愿选择);前期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及收费依据与标准。公示时间自正式开盘销售之日起至该批次全部房源售完为止。

三、你公司应严格执行“一价清”制度,商品房销售价格为你公司与购房者最终结算的合同成交价格。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其建设费用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在房屋交付前配套建设到位,严禁在合同成交价格之外另行向购房者收取已配套建设的管道天然气、有线电视、水电工程等的材料费、开户费及其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你公司应切实履行价格信用承诺,加强价格*策学习,自觉规范销售行为,切实维护好价格秩序。对不执行本批复规定的,本机关将依据《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及《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等价格法律法规及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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