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各省级发电集团、各信用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开展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复函》(发改办运行〔〕号)、《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国能发资质〔〕3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中电联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组织开展电力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福建省电力企业协会作为中电联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设立的福建评价中心,协助组织福建区域电力企业参评。截止目前共44家电力企业参加初评并按时参加复评,取得较好的成效。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具体情况见附件。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关于在会员单位招投标与物资采购中推广应用电力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和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