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召开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顺昌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为县退役*人事务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
据了解,该中心的职责主要是负责辖区内烈士纪念设施规划设计保护、烈士遗骸搜寻、烈士事迹和遗物收集整理,编撰烈士英名录。同时,围绕褒扬纪念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烈士纪念相关*策、法律、法规,为弘扬烈士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提供服务性、延伸性、辅助性保障。
中心成立将有助于提升顺昌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力度,进一步推动优抚褒扬纪念事业发展,提高退役*人事务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
来源:顺昌县退役*人事务局
作者:王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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